沒想到竟然被這個形容詞形容了(大驚)
一直以來,都是我拿來用在我同學上面的形容詞啊。
其實也沒什麼好不好,而是感到意外。會憤怒,是因為在乎,本來以為自己是個看得開的人,漸漸的才發現完全不是這樣,我確實憤世嫉俗。
當一個人無法感知自己身處在「社會」裡的時候,是不會去理會這個社會到底在搞什麼把戲,直到有一天,衝撞這個體制系統,就像撞上一面牆壁,它沒有門,也不跟你講道理,然後你發現自己手無寸鐵,所有的工具都被牆壁那邊的人拿去建造更厚實的牆壁。就只好在牆壁這邊碎碎念,讓自己暫時不要忘記這面牆壁沒有必然存在的道理,也希望有奇蹟發生,能把碎碎念傳送到牆壁那邊。
憤世嫉俗,因為這個世俗不是我所認為「正確」的世俗,他們在進行我認為離譜的行為。麻煩的是,當一個人的信仰是認為「信仰是一種危險的東西」時,對於認定的標準更是充滿矛盾與疑惑。當我認為這個世俗很離譜的時候,想必同樣會有一群人,覺得我的認為很離譜,我無法全心全意的對抗另一種意志,只因為意志的存在本身就值得懷疑,一邊懷疑別人,一邊懷疑自己,這種人是成不了什麼大事情的。
這是我的麻煩。
我認為不應該壁壘分明,應該大家混在一起,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如果互相聽的進去就聽,聽不進去也用不著砍我一刀,但是很難,始終是那麼難。對於建立信仰,對於集體行動,複雜的思考、龐雜的意見,終究變成風裡的呢喃。
是什麼讓台灣社會「正確價值」的範圍縮小?雖然媒體開放的程度遠超過以前,但是言論的可能性卻似乎縮小了,媒體招呼電視機外頭的人朝著同一個方向望去,而大部分的人也都這麼做了,即使曾經有些「理智」教導他們應該懷疑一切,但是價值的轟炸豈是生命中的幾秒鐘得以改變?所以觀眾們口說「騙人」,卻在心理下了定論。而那個定論,是媒體給予的價值,每15分鐘一次重播,從耳朵注入你的腦子。
2004年12月31日 星期五
2004年12月27日 星期一
2004年12月26日 星期日
[電影]功夫
昨天在台北市區裡繞了一大圈,跑到華納威秀去確定全台北市的人都擠到那邊去看電影,人龍我想排到早上剛好可以看電影,然後絕望的離開了那個恐怖的地方。
接著繞著101開車三圈,在接近午夜的時候,看到耶誕節的奇蹟..XD
路過梅花戲院發現沒幾隻貓排隊,得到12:20「功夫」電影票6枚...XD
功夫內容,簡單的來說
就是一群真人演的卡通片。
聽說下午還要繼續看電影...Orz
接著繞著101開車三圈,在接近午夜的時候,看到耶誕節的奇蹟..XD
路過梅花戲院發現沒幾隻貓排隊,得到12:20「功夫」電影票6枚...XD
功夫內容,簡單的來說
就是一群真人演的卡通片。
聽說下午還要繼續看電影...Orz
2004年12月25日 星期六
2004年12月24日 星期五
過敏過很大
這幾天過敏有點討厭。
昨晚睡覺的時候...,翻來覆去睡不著,只因為鼻塞到無法呼吸(淚)
只好爬起來喝熱水,喝了2小壺才比較通暢,終於勉強睡著。
早上一起床,鼻涕都擤不出來。起床走動5分鐘之後,開始噴嚏鼻水齊噴,結果洗臉洗完,用毛巾擦臉的時候,突然覺得似乎不應該擦,因為鼻水狂流,擦過鼻子的部分似乎會把鼻水糊滿我整個臉。
昨晚睡覺的時候...,翻來覆去睡不著,只因為鼻塞到無法呼吸(淚)
只好爬起來喝熱水,喝了2小壺才比較通暢,終於勉強睡著。
早上一起床,鼻涕都擤不出來。起床走動5分鐘之後,開始噴嚏鼻水齊噴,結果洗臉洗完,用毛巾擦臉的時候,突然覺得似乎不應該擦,因為鼻水狂流,擦過鼻子的部分似乎會把鼻水糊滿我整個臉。
2004年12月21日 星期二
2004年12月17日 星期五
妻不如妾
晚上睡覺的時候,突然想到這件事情。
但是在想到這件事情之前,我洗了一個澡~當時肚子餓。
洗完澡,在穿上衣服的過程,聞到衣服的香味,突然有一個感覺。我的衣服怎麼好像會很好吃的樣子...Orz
----
回到正題。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肯定是這樣!
至於偷是否不如偷不著,根據我的懶人原則,是完全不存在的命題。既然偷不著,就別偷啊。確定沒有效果的事情,還要付出精力去做,實在比浪費生命還要浪費。
為什麼會這樣?
什麼鳥個性讓我覺得不務正業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原因不可考。
但這種現象真是歷歷在目,沒有壓力就沒有休閒。最近沒事情幹,就也不太幹什麼事情了。壓力是我不物正業動力的最大來源..(淚)
國中的時候,努力的在上課時間畫些有的沒的,回家也畫,隔天需要考試或交作業的日子,都是畫圖的好時機。
高中就更忙了,畫圖、寫小說、看戲、看漫畫,對於漫畫的知識累積,到達畢生目前的高峰,記得一堆作者、書名、故事內容,還可以洋洋灑灑寫一堆自以為是的心得感想。
大學是個詭異的階段,做了很多很「正當」的嗜好培養,但目的不在增進本業成績,只是因為「好玩」..。因為沒了升學壓力,頓時之間,上課突然變得比較好玩,大一大二的時候,培養出以word製造筆記的嗜好,考試考得還可以,只是因為這種莫名嗜好的附加價值。當時上課時,除了寫些老師說出來的金科玉律,還會在旁邊加個人註解。其中的經典案例,是老師在討論都市計畫法每次修法的時機,都是為了解決當時政府無力處理的問題。
例如:沒錢!
所以把徵收的時程改成可以依照分期分區實施進度,而非滿2年未徵收,地主可以把土地取回自用。我在旁邊搞了一些小括號,導致同學很愛看我筆記括號的內容,比會考試的本文還受歡迎....Orz
老師還看到人手同一版本的筆記,真不知道老師作何感想。幸好我沒有打自己的名字在上面(逃)。當時都不唸書的,因為筆記整理完,我也念完了。
大學三年級,為了自爽,跑去學某個偏門的建築用3D軟體,期末簡報最後那個星期,花了整整一個星期在畫圖,還花了2整天跑圖,為此沒有做到組上的模型,做模型是我覺得蠻有趣的事情啊,至少比畫圖好玩,真是一大敗筆。(但是圖跑出來還是蠻爽,唬得大家一愣一愣。)
總的來說,大學時候的嗜好,是學習各種跟課業沒啥鳥關係的電腦應用程式。像是花了很多時間學3D繪圖、花了很多時間亂搞photoshop、花一些時間學html,還有用畢生最荒唐的故事架構寫出幾篇小說,但是主軸故事一直都是斷頭╮╯o╰╭
大學跟研究所中間上班的8個月,下班的嗜好是:製造地理資訊圖資(汗)
上班的嗜好,則是用word畫圖....XD
研究所,筆記很難寫,所以乾脆就不寫筆記了。最完整的筆記只有:公共經濟學~雖然我很想做都市社會學的筆記,但是礙於老闆實在很愛岔題,而且還喜歡下個星期偷偷補充上個星期的內容,對我這種喜歡把筆記通通寫在一本小簿子上的習慣,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半學期之後就放棄再管他了。
所以研究所功課不好....XD
滾出學校上班,真是前景堪慮。
可以想像我應該會是個超爛的員工,沒有敬業精神可言,萬一不小心看起來有敬業精神,也只是因為一些無關於本業的原因吧。
妾不如偷,還是好好想想該偷什麼才對。
但是在想到這件事情之前,我洗了一個澡~當時肚子餓。
洗完澡,在穿上衣服的過程,聞到衣服的香味,突然有一個感覺。我的衣服怎麼好像會很好吃的樣子...Orz
----
回到正題。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肯定是這樣!
至於偷是否不如偷不著,根據我的懶人原則,是完全不存在的命題。既然偷不著,就別偷啊。確定沒有效果的事情,還要付出精力去做,實在比浪費生命還要浪費。
為什麼會這樣?
什麼鳥個性讓我覺得不務正業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原因不可考。
但這種現象真是歷歷在目,沒有壓力就沒有休閒。最近沒事情幹,就也不太幹什麼事情了。壓力是我不物正業動力的最大來源..(淚)
國中的時候,努力的在上課時間畫些有的沒的,回家也畫,隔天需要考試或交作業的日子,都是畫圖的好時機。
高中就更忙了,畫圖、寫小說、看戲、看漫畫,對於漫畫的知識累積,到達畢生目前的高峰,記得一堆作者、書名、故事內容,還可以洋洋灑灑寫一堆自以為是的心得感想。
大學是個詭異的階段,做了很多很「正當」的嗜好培養,但目的不在增進本業成績,只是因為「好玩」..。因為沒了升學壓力,頓時之間,上課突然變得比較好玩,大一大二的時候,培養出以word製造筆記的嗜好,考試考得還可以,只是因為這種莫名嗜好的附加價值。當時上課時,除了寫些老師說出來的金科玉律,還會在旁邊加個人註解。其中的經典案例,是老師在討論都市計畫法每次修法的時機,都是為了解決當時政府無力處理的問題。
例如:沒錢!
所以把徵收的時程改成可以依照分期分區實施進度,而非滿2年未徵收,地主可以把土地取回自用。我在旁邊搞了一些小括號,導致同學很愛看我筆記括號的內容,比會考試的本文還受歡迎....Orz
老師還看到人手同一版本的筆記,真不知道老師作何感想。幸好我沒有打自己的名字在上面(逃)。當時都不唸書的,因為筆記整理完,我也念完了。
大學三年級,為了自爽,跑去學某個偏門的建築用3D軟體,期末簡報最後那個星期,花了整整一個星期在畫圖,還花了2整天跑圖,為此沒有做到組上的模型,做模型是我覺得蠻有趣的事情啊,至少比畫圖好玩,真是一大敗筆。(但是圖跑出來還是蠻爽,唬得大家一愣一愣。)
總的來說,大學時候的嗜好,是學習各種跟課業沒啥鳥關係的電腦應用程式。像是花了很多時間學3D繪圖、花了很多時間亂搞photoshop、花一些時間學html,還有用畢生最荒唐的故事架構寫出幾篇小說,但是主軸故事一直都是斷頭╮╯o╰╭
大學跟研究所中間上班的8個月,下班的嗜好是:製造地理資訊圖資(汗)
上班的嗜好,則是用word畫圖....XD
研究所,筆記很難寫,所以乾脆就不寫筆記了。最完整的筆記只有:公共經濟學~雖然我很想做都市社會學的筆記,但是礙於老闆實在很愛岔題,而且還喜歡下個星期偷偷補充上個星期的內容,對我這種喜歡把筆記通通寫在一本小簿子上的習慣,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半學期之後就放棄再管他了。
所以研究所功課不好....XD
滾出學校上班,真是前景堪慮。
可以想像我應該會是個超爛的員工,沒有敬業精神可言,萬一不小心看起來有敬業精神,也只是因為一些無關於本業的原因吧。
妾不如偷,還是好好想想該偷什麼才對。
2004年12月9日 星期四
該拿什麼來陪葬?
既然對於「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充滿困惑,就應該好好的研究一下。卻發現似乎目前被開刀的出版品,都是「圖畫書」。今天逛誠品時,看到2本被包裝起來的文字書籍,想必是因為法令施行的關係,既然如此,應該可以發生很有趣的事情。我的心裡浮上一股作惡的念頭,既然停不下來,就應該讓應當被分級的範圍擴大到很可怕,擴大到無法執行,擴大到不可理喻。這個壞念頭,來自於徵收費用龐大的專業靈感。
最原始的方法是什麼呢?定義,定義總是那麼擾人,否則論文就不需要花一整章來界定題目的範圍了。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出版品:指以文字記載或圖畫描述事物之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
二、錄影節目帶:指經由電子掃描作用,在電視接收機或類似機具上顯示系統性聲音 及影像之錄影帶(片)等產品。但電腦程式產品不屬之。
很好,非常好。出版品可不只是圖畫書而已耶~
也就是說,分級制度應該適用在所有的書籍上囉?!
第 5 條 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 之人不得閱聽: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四、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列為限制級的標準是這樣,那麼來看看我的書櫃吧。
Patricia Cornwell(派翠西亞.康薇爾)著,開膛手傑克結案報告,P64-65間黑白照片。內容是連我看了也會發毛的受害者屍體照片數枚,光這幾頁就很夠禁了。但是這樣就失去我選擇文字書的意義了,所以我們要來看看文字內容。隨便翻開,找了幾頁,第72頁。
這個系列中最殘暴的一張生手素描畫著一個胸脯豐滿、穿著低胸服裝、坐在椅子上的女人,雙手被反綁在背後,頭往後仰,一個男人用右手拿一把刀次入她的胸腔中央的胸骨位置。另外她的胸部左側和頸部左側—就在頸動脈的位置—也有傷口,左眼下方也有傷痕。…。
唉唷,這是最殘暴的,不是平均,不算啦。好吧,那換一頁。不小心隨便翻到142頁。
由於他在她背後,使得他能夠避開從斷裂的頸動脈噴出的鮮血。很少有兇手會願意被鮮血濺得滿身滿臉,…。這時她或許已經無法叫喊,只剩從斷裂企管發出的汩汩血流聲以及空氣和血液吸入吸出的咻咻聲。也許她吸入自己的血液,因而窒息,直到全身血液流乾為止。這整個過程得延續好幾分鐘。
這有好一點嗎?
好吧,我承認我犯規,因為這是一本描述法醫檢驗過程及犯罪的故事。但這真的很值得一禁吧!
再來一本,Lawrence Block’s(勞倫斯.卜洛克)著,死亡的渴望(馬修.史卡德系列15)。我真的不是故意翻到的,第29頁。
我可以告訴你他們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其中一個,踱步的那個,強暴了蘇珊.賀蘭德,前後都來,在她的肛門射精,又把火叉插進她的陰道;另外一個就坐在橡木椅子上看整個過程,冷言旁觀,不動聲色。…
我稍微認真的找了一下。第164頁。
他制服了畢爾曼,也許是直接把他打昏了。然後把他身上的衣服剥光,剩下內褲,拖到牆角,比較不起眼的地方,免得有人一進房間就發現畢爾曼在那裡。他把那把小小的義大利手槍,塞進畢爾曼的手中,彎轉他的手臂,把槍放到他的嘴裡,扣下扳機。
很好,脫衣服沒強暴,有手槍沒噴血耶,所以不殘酷嗎?算過當嗎?要不要禁?但是依照目前對於漫畫的分及界線,「裸露人體性器官」就禁了,所以本段因為脫褲子被禁。至於槍是在誰嘴巴裡,就不太重要了,是吧?!
這種小說太可怕了,我們來看看最近很流行的小說好囉。Dan Brown(丹布朗),達文西密碼。一不小心翻到第45頁。
索尼耶赫左手的食指也沾了血,顯然曾蘸過傷口,來創造出他臨死前最令人不安的模樣;以自己的血為墨水,赤裸的腹部為畫布,索尼耶赫在身上畫了一個簡單的符號—五條相交的直線,構成了一個五角星。
其實,我還想引用的是解釋聖婚那一段,第353-358頁。實在太長很難節錄,但是會有很有趣的效果。文字內容裡聖婚過程描述依照第5條第4項「描繪性行為」是一定會被列為18禁,但是聖婚的意義卻讓被禁的事實變得很可笑。
因此,拜託「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委員會」請努力的禁書,用力的禁書,使盡吃奶的力氣禁書,因為我好想看看誠品暢銷書櫃裡面擺滿被封印書籍的樣子。
最原始的方法是什麼呢?定義,定義總是那麼擾人,否則論文就不需要花一整章來界定題目的範圍了。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出版品:指以文字記載或圖畫描述事物之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
二、錄影節目帶:指經由電子掃描作用,在電視接收機或類似機具上顯示系統性聲音 及影像之錄影帶(片)等產品。但電腦程式產品不屬之。
很好,非常好。出版品可不只是圖畫書而已耶~
也就是說,分級制度應該適用在所有的書籍上囉?!
第 5 條 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 之人不得閱聽:
一、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
四、以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列為限制級的標準是這樣,那麼來看看我的書櫃吧。
Patricia Cornwell(派翠西亞.康薇爾)著,開膛手傑克結案報告,P64-65間黑白照片。內容是連我看了也會發毛的受害者屍體照片數枚,光這幾頁就很夠禁了。但是這樣就失去我選擇文字書的意義了,所以我們要來看看文字內容。隨便翻開,找了幾頁,第72頁。
這個系列中最殘暴的一張生手素描畫著一個胸脯豐滿、穿著低胸服裝、坐在椅子上的女人,雙手被反綁在背後,頭往後仰,一個男人用右手拿一把刀次入她的胸腔中央的胸骨位置。另外她的胸部左側和頸部左側—就在頸動脈的位置—也有傷口,左眼下方也有傷痕。…。
唉唷,這是最殘暴的,不是平均,不算啦。好吧,那換一頁。不小心隨便翻到142頁。
由於他在她背後,使得他能夠避開從斷裂的頸動脈噴出的鮮血。很少有兇手會願意被鮮血濺得滿身滿臉,…。這時她或許已經無法叫喊,只剩從斷裂企管發出的汩汩血流聲以及空氣和血液吸入吸出的咻咻聲。也許她吸入自己的血液,因而窒息,直到全身血液流乾為止。這整個過程得延續好幾分鐘。
這有好一點嗎?
好吧,我承認我犯規,因為這是一本描述法醫檢驗過程及犯罪的故事。但這真的很值得一禁吧!
再來一本,Lawrence Block’s(勞倫斯.卜洛克)著,死亡的渴望(馬修.史卡德系列15)。我真的不是故意翻到的,第29頁。
我可以告訴你他們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其中一個,踱步的那個,強暴了蘇珊.賀蘭德,前後都來,在她的肛門射精,又把火叉插進她的陰道;另外一個就坐在橡木椅子上看整個過程,冷言旁觀,不動聲色。…
我稍微認真的找了一下。第164頁。
他制服了畢爾曼,也許是直接把他打昏了。然後把他身上的衣服剥光,剩下內褲,拖到牆角,比較不起眼的地方,免得有人一進房間就發現畢爾曼在那裡。他把那把小小的義大利手槍,塞進畢爾曼的手中,彎轉他的手臂,把槍放到他的嘴裡,扣下扳機。
很好,脫衣服沒強暴,有手槍沒噴血耶,所以不殘酷嗎?算過當嗎?要不要禁?但是依照目前對於漫畫的分及界線,「裸露人體性器官」就禁了,所以本段因為脫褲子被禁。至於槍是在誰嘴巴裡,就不太重要了,是吧?!
這種小說太可怕了,我們來看看最近很流行的小說好囉。Dan Brown(丹布朗),達文西密碼。一不小心翻到第45頁。
索尼耶赫左手的食指也沾了血,顯然曾蘸過傷口,來創造出他臨死前最令人不安的模樣;以自己的血為墨水,赤裸的腹部為畫布,索尼耶赫在身上畫了一個簡單的符號—五條相交的直線,構成了一個五角星。
其實,我還想引用的是解釋聖婚那一段,第353-358頁。實在太長很難節錄,但是會有很有趣的效果。文字內容裡聖婚過程描述依照第5條第4項「描繪性行為」是一定會被列為18禁,但是聖婚的意義卻讓被禁的事實變得很可笑。
因此,拜託「中華民國圖書評議委員會」請努力的禁書,用力的禁書,使盡吃奶的力氣禁書,因為我好想看看誠品暢銷書櫃裡面擺滿被封印書籍的樣子。
2004年12月7日 星期二
轉身
今天,生活了二十六年,走進出租店十幾年。
我終於轉身。
轉身面對整櫃整櫃的「言情小說」,想要抽一本出來,帶回家看。但是,轉身之後,我如同第一次進出租店想要租漫畫的小學生,充滿迷惘。我該從哪開始?
在書櫃間徘徊,我看到一本書,龍應台,美麗的權利。思緒像漩渦一樣將我捲進去,突然在想,出租店選取非言情小說類的圖書標準在哪裡呢?還沒有認真讀過粉紅色的小說們,也許應該好好的看一些,瞭解一下,這些人們的世界長成什麼樣子,也許,言情小說沒有我想像中的刻板、沒有充滿偏見,但,我該從哪開始?
我終於轉身。
轉身面對整櫃整櫃的「言情小說」,想要抽一本出來,帶回家看。但是,轉身之後,我如同第一次進出租店想要租漫畫的小學生,充滿迷惘。我該從哪開始?
在書櫃間徘徊,我看到一本書,龍應台,美麗的權利。思緒像漩渦一樣將我捲進去,突然在想,出租店選取非言情小說類的圖書標準在哪裡呢?還沒有認真讀過粉紅色的小說們,也許應該好好的看一些,瞭解一下,這些人們的世界長成什麼樣子,也許,言情小說沒有我想像中的刻板、沒有充滿偏見,但,我該從哪開始?
2004年12月6日 星期一
懸念
總是有些事情拋不開,思緒繞道最後,總會回到這些地方上頭。
媒體倫理是一樁,最近的出版品分級制度又是一樁。
看電視,似乎是再稀鬆平常不過的事情,卻往往搞得我神經緊張、眉頭深鎖。連自己都很難說清楚為什麼?也許是因為,告知他人不實、誇大、偏頗、畸形觀念的行為,讓我很難忍受,那和欺騙沒有什麼不同。而現今的媒體,對我而言,似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進行令人無法忍受的事情。而他們卻是大部分人認識世界的管道,憂心的忍不住在心裡埋怨,難道沒有任何機制可以讓他們做一些「對」的事情嗎?
對我而言的「正確」也許和許多人有所差異,但是,看到大部分人看到的事情,就是真實嗎?
如果,媒體的責任是把所謂的真實告知群眾,也許他們做得還太少,對我而言絕對是太少。若大部分的媒體十分服膺主流價值,那麼那些主流價值,真是他媽的嚇壞我了。太多人在新聞片段中被推進族群的夾縫裡,被排除在正確之外,甚至被認定為錯誤,而整件事情最荒謬的地方,卻是不停的接收到關於所謂「正義、公平」的假象,媒體往往在報導過程中自居為絕對的中立者,但到頭來,卻只是一堆狗屁倒灶言論與觀點。之所以說狗屁倒灶,並不是因為它傳達了錯誤的訊息,而是它使用了批判的角度,選擇了立場,做了假設,卻要對外聲明它們的絕對中立。
讓人作嘔。
我有著莫名的潔癖,對於意識。
同樣的道理,讓我對於出版品分級制度感到不耐,即使那已經是一個很大範圍內管不到我的法令,但那樣的制度確實減少了我所擁有的權力,擁有為自己閱讀與心智負責的權力。這時不得不回到目前的政治趨勢,莫名的走向保守而自以為法治民主!縱使這個社會真的因為這個制度而變得更有秩序(我懷疑),我也不會因此感謝。
想起那個沒有版權的年代,我小學...看了城市獵人、孔雀王。當時城市獵人被我娘分類成色情漫畫,跟現在的分類標準應該差不多吧,因為漫畫內容有暴露的女體和一個有色無膽的主角。但我從來不覺得,那稱得上「色情」。至於孔雀王,在我幼小的心靈則留下了一個震盪,裡面有十分直接的女體描繪,還有我看不懂的東西,象徵、符號、儀式、宗教,當時我心裡想:「好看的漫畫,但是被我娘看到一定會被丟掉。」說我當時有智慧區分對錯,所以現在沒有變成十惡不赦的混蛋嗎?我確信不是這樣。但是又要怎麼告訴袞袞諸公,孔雀王爬進妖怪構成的女體陰道是為了驅魔,為了從母親手中解放那個女孩,從女孩轉變成為女性。(其實整部漫畫內容充滿女性自覺與性解放@~@A)
太深了,他們聽不懂?!
媒體倫理是一樁,最近的出版品分級制度又是一樁。
看電視,似乎是再稀鬆平常不過的事情,卻往往搞得我神經緊張、眉頭深鎖。連自己都很難說清楚為什麼?也許是因為,告知他人不實、誇大、偏頗、畸形觀念的行為,讓我很難忍受,那和欺騙沒有什麼不同。而現今的媒體,對我而言,似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進行令人無法忍受的事情。而他們卻是大部分人認識世界的管道,憂心的忍不住在心裡埋怨,難道沒有任何機制可以讓他們做一些「對」的事情嗎?
對我而言的「正確」也許和許多人有所差異,但是,看到大部分人看到的事情,就是真實嗎?
如果,媒體的責任是把所謂的真實告知群眾,也許他們做得還太少,對我而言絕對是太少。若大部分的媒體十分服膺主流價值,那麼那些主流價值,真是他媽的嚇壞我了。太多人在新聞片段中被推進族群的夾縫裡,被排除在正確之外,甚至被認定為錯誤,而整件事情最荒謬的地方,卻是不停的接收到關於所謂「正義、公平」的假象,媒體往往在報導過程中自居為絕對的中立者,但到頭來,卻只是一堆狗屁倒灶言論與觀點。之所以說狗屁倒灶,並不是因為它傳達了錯誤的訊息,而是它使用了批判的角度,選擇了立場,做了假設,卻要對外聲明它們的絕對中立。
讓人作嘔。
我有著莫名的潔癖,對於意識。
同樣的道理,讓我對於出版品分級制度感到不耐,即使那已經是一個很大範圍內管不到我的法令,但那樣的制度確實減少了我所擁有的權力,擁有為自己閱讀與心智負責的權力。這時不得不回到目前的政治趨勢,莫名的走向保守而自以為法治民主!縱使這個社會真的因為這個制度而變得更有秩序(我懷疑),我也不會因此感謝。
想起那個沒有版權的年代,我小學...看了城市獵人、孔雀王。當時城市獵人被我娘分類成色情漫畫,跟現在的分類標準應該差不多吧,因為漫畫內容有暴露的女體和一個有色無膽的主角。但我從來不覺得,那稱得上「色情」。至於孔雀王,在我幼小的心靈則留下了一個震盪,裡面有十分直接的女體描繪,還有我看不懂的東西,象徵、符號、儀式、宗教,當時我心裡想:「好看的漫畫,但是被我娘看到一定會被丟掉。」說我當時有智慧區分對錯,所以現在沒有變成十惡不赦的混蛋嗎?我確信不是這樣。但是又要怎麼告訴袞袞諸公,孔雀王爬進妖怪構成的女體陰道是為了驅魔,為了從母親手中解放那個女孩,從女孩轉變成為女性。(其實整部漫畫內容充滿女性自覺與性解放@~@A)
太深了,他們聽不懂?!
2004年12月4日 星期六
忙亂
失業之後,莫名的開始忙碌。
原本想要好好享受退休生活,結果卻自投羅網的跑去找老師,然後得到一份被壓縮時間的工作。命運總是湊巧的,大老闆也丟了小東西過來(他們兩個幹嘛感情這麼好,連工作時間都一樣。)...Orz
----
失血,頭昏,想睡覺。
原本想要好好享受退休生活,結果卻自投羅網的跑去找老師,然後得到一份被壓縮時間的工作。命運總是湊巧的,大老闆也丟了小東西過來(他們兩個幹嘛感情這麼好,連工作時間都一樣。)...Orz
----
失血,頭昏,想睡覺。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