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竟然被這個形容詞形容了(大驚)
一直以來,都是我拿來用在我同學上面的形容詞啊。
其實也沒什麼好不好,而是感到意外。會憤怒,是因為在乎,本來以為自己是個看得開的人,漸漸的才發現完全不是這樣,我確實憤世嫉俗。
當一個人無法感知自己身處在「社會」裡的時候,是不會去理會這個社會到底在搞什麼把戲,直到有一天,衝撞這個體制系統,就像撞上一面牆壁,它沒有門,也不跟你講道理,然後你發現自己手無寸鐵,所有的工具都被牆壁那邊的人拿去建造更厚實的牆壁。就只好在牆壁這邊碎碎念,讓自己暫時不要忘記這面牆壁沒有必然存在的道理,也希望有奇蹟發生,能把碎碎念傳送到牆壁那邊。
憤世嫉俗,因為這個世俗不是我所認為「正確」的世俗,他們在進行我認為離譜的行為。麻煩的是,當一個人的信仰是認為「信仰是一種危險的東西」時,對於認定的標準更是充滿矛盾與疑惑。當我認為這個世俗很離譜的時候,想必同樣會有一群人,覺得我的認為很離譜,我無法全心全意的對抗另一種意志,只因為意志的存在本身就值得懷疑,一邊懷疑別人,一邊懷疑自己,這種人是成不了什麼大事情的。
這是我的麻煩。
我認為不應該壁壘分明,應該大家混在一起,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如果互相聽的進去就聽,聽不進去也用不著砍我一刀,但是很難,始終是那麼難。對於建立信仰,對於集體行動,複雜的思考、龐雜的意見,終究變成風裡的呢喃。
是什麼讓台灣社會「正確價值」的範圍縮小?雖然媒體開放的程度遠超過以前,但是言論的可能性卻似乎縮小了,媒體招呼電視機外頭的人朝著同一個方向望去,而大部分的人也都這麼做了,即使曾經有些「理智」教導他們應該懷疑一切,但是價值的轟炸豈是生命中的幾秒鐘得以改變?所以觀眾們口說「騙人」,卻在心理下了定論。而那個定論,是媒體給予的價值,每15分鐘一次重播,從耳朵注入你的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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