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4日 星期四

混沌世代

日前已經離職的某位同事,依然保有轉寄信給大夥聯絡感情的好習慣,早上在私人信箱中看到了這樣的一個標題。
FW: 本月20日開始,新規定交通罰則,很重要,必看
於是,我看了。

然後,我又自顧自的覺得生氣了...=.="

生氣的內容與新交通規定完全無關。
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現在的市民們,會採取一種和警察對抗的姿態呢?
也由於基層警察是第一線面對群眾的警察體系小兵,因此,對立爭執的情緒尤其容易朝著基層警察開槍。

( 交通警察準備向全國違規人徵收年終獎金 )
文中是這樣形容的。
原本是一封好意提醒大家注意新修訂交通規則的內容,在我看起來卻成了諜對諜的教戰手則。
認為重要提醒的內容,也是不「交通安全」本身,而是「罰金」...~"~
人性的水準真的只能這樣展現嗎?有點兒桑心。

那天中午吃飯時,才和同事談起交通警察在路邊測超速、取締違規、拍照...等等值勤的事情。
我說,我真的不懂,什麼叫做「躲起來抓人」?
測速照相前要設置警告標誌,因為取締的目的在於提醒大家不要超速?
鬼扯吧!
還要看到警告標誌才知道「不要違規」喔?!
所以沒有警告標誌,一路違規到底,這樣都沒有錯嗎?
我相信有些交通管制規則是訂得不夠合理,但應該去調整的,是那些管制規則,甚至是交通系統本身,怎麼會是去改變警察取締的方式呢?這樣不是搞得更耗費人力時間資源?

吼~這到底是什麼年代啊?
大家頭腦都這麼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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