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 星期二

啵啵的發在雨後

這幾日,台北如同我曾經待過的1個冬天,又開始纏纏密密的下起雨。
不知怎的,也不過一週,我家牆壁去年發作過的壁癌,這幾天已經長大到一種無法順利忽視的狀態。我用手指輕輕敲著牆壁,啪啪的空氣聲從鼓漲的水泥粉後面傳來,心理盤算著該找個大晴天,把這幾個地方挖開在重新糊上。

早上出門,會經過羅斯福路、基隆路、復興南路。
這幾週來,不知怎的,路上也啵啵啵的長出些什麼。
起初是有些人,會在街邊人行道上安安靜靜的揮手,不久之後,便出現一個紅色會發出啵啵聲的傢伙,這狀況維持應該有個把月了,似乎沒有惡化的趨勢,因此某種程度的令人可以忍受。
上週陰雨綿綿,灰濛濛的羅斯福路邊,來了幾個藍的、紅的、綠的、白的、紫的...,旗幟在人行道上搖晃,每每經過,總讓我昏花一陣。雖然說在雨中,邊搖晃旗幟邊發出啵啵聲,是一種看起來很感人的情操,但是,可以這樣嗎?

行經復興南路,啵啵聲並未蔓延至此,但那些搖晃的旗幟,可一棵也沒少。
人行道上、分隔島上,插滿了各種顏色,外帶啵啵人的頭像圖案。旗幟的設置方式,看起來很熟悉,像是電影「英雄」片段中,無名與飛雪在寺院外抵擋秦軍時,秦軍萬箭齊發插滿寺院四周的效果。有些旗幟這樣、那樣的插在分隔島上,有些看起來應該支撐不了兩天就會隨風傾倒,然後砸在某個倒楣的用路人身上。
我迷惑了,隨後在網路上查詢相關法令,原來是某種程度可以設置這些玩意的。
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裡頭的規定是可以這樣惡搞。
為什麼可以?所以其他無聊的人也能這麼幹嗎?
如果不是競選旗幟是否也同樣可以在這段時間內依各人喜好設置?
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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